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毕业通查重 发表时间:2022-11-11 22:03:27 浏览次数: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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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按照《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见附件1)的要求,切实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系科一般应从本学期开始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指导教师遴选、选题等相关工作。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下学期进行,具备条件的专业可提前至本学期开展,撰写时间不得低于八周(不含前期准备工作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工作环节 | 具体要求 | 时间安排 |
1 | 组织动员 | 系科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线上线下专题讲座、动员大会 | 最迟本学期末 |
2 | 选题与开题 | 系科在“线上系统”中完成《选题统计表》的填报、上传 系科组织完成开题工作,毕业生完成《开题报告》(word)的“线上系统”上传 | 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下学期3月6日前完成 |
3 | 中期检查 | 系科将具体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备案 系科完成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结果至邮箱123214324@qq.com | 系科中期检查前 2023年4月10日前 |
4 | 查重 | 学院抽检毕业论文的系科统一查重 其余毕业论文的系科统一查重 | 学院抽检论文提交前 答辩前 |
5 | 抽检名单公布 | 教务处于教务处网站公布毕业论文学院抽检名单,之后由系科向本系师生公布系科抽检名单 | 2023年4月25日前 |
6 | 抽检材料提交 | 各系将毕业论文(纸质与电子版)、查重报告(完整电子版)、各系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20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123214324@qq.com,电话0511-88150063 | 2023年5月8日前 |
7 | 抽检结果公布 | 系科将本系自检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结果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公布学院及系科抽检结果 | 2023年5月15日前 |
8 | 答辩 | 系科在答辩前1周,以本系为单位将《答辩分组情况表》发至邮箱123214324@qq.com 系科组织集中答辩,教学处将组织督导及其他工作人员开展答辩环节督查 | 2023年5月31日前 |
9 | 论文材料上传 | 毕业生完成论文终稿(word)的“线上系统”上传,系科留存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稿(含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考核表等)、查重报告(电子版)、论文考核表(电子版) | 2023年5月31日前 |
10 | 成绩录入 | 系科完成毕业论文成绩录入 | 2023年5月31日前 |
11 | 推优材料提交 | 各系将推荐院级优秀的毕业论文(纸质与电子版)、《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提交至教务处20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123214324@qq.com,电话0511-88150063 | 2023年6月8日前 |
12 | 推优结果公布 | 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网站公布 | 2023年6月30日前 |
二、组织动员
各系科要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各系科可通过组织线上线下专题讲座、动员大会等形式,提高师生对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结合管理规定,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规范(见附件3)、论文架构(研究背景与目的、立题依据、研究内容、论证过程、研究结果)等方面进行解读和说明,并积极做好《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4)的解读工作,明确新形势下毕业论文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学生质量意识,坚决杜绝学生蒙混过关的侥幸心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须结合“线上系统”开展,系科最迟于本学期末,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动员。
三、选题与开题
选题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生产实践、科学研究、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鼓励结合实验实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教师的科研项目等开展工作。
学生在选定题目后,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见附件5),经指导教师审核、系科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研究与撰写阶段。
选题与开题必须经由系科组织教(科)研活动、由系科或教研室负责把关,并做好过程记录。各系科须以专业为单位成立若干开题小组,对本专业提供的拟定题目名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进行把关。各开题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选题与开题一般应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最迟于下学期3月6日前完成。系科在“线上系统”中完成《选题统计表》的填报、上传;毕业生完成《开题报告》(word)的“线上系统”上传。
四、中期检查
论文进展到中期时,学生须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见附件6),各系科应自行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各系科应组织评审专家从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索引资料、相关实验数据、调查报告、毕业设计作品、英文翻译等方面听取学生汇报,进行检查。经系科确定为不符合中期检查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由系科、教研室、指导教师负责督促学生进行整改。中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将直接纳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对象。
系科须在中期检查前,将具体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备案,并于2023年4月10前提交中期检查结果至邮箱123214324@qq.com,教务处将对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检。
五、查重
学院提供两次查重机会,一次用于学生自行查重,一次用于系科统一查重。学院抽检论文须在抽检材料提交前完成系科统一查重,查重不通过者不得提交抽检;其余毕业论文(设计)须在答辩前完成系科统一查重,查重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论文查重重复率文科(含艺体)不高于20%,理工科不高于30%。
六、抽检
毕业论文(设计)须执行“前置检查”,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考察。
(一)抽检比例。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比例不低于30%;各系科对学院抽检未涵盖的毕业论文(设计)按不低于20%进行抽查。
(二)抽检名单公布。教务处于2023年4月25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学院抽检名单;系科须向本系师生公布系科抽检名单。
(三)材料提交。各系于2023年5月8日前,将毕业论文(纸质与电子版)、查重报告(完整电子版)、各系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20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123214324@qq.com,电话0511-88150063。
(四)检查结果公布。系科负责本系抽检论文(设计)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抽检论文进行检查,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于教务处网站公布学院及系科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通过”、“不合格”、“重大修改”。
(五)处理办法
由学院及系科抽检认定为“不合格”、“重大修改”的毕业论文(设计)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及处理办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被确定为“不合格”:(1)选题不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2)论文构架存在严重缺陷、必要内容写作严重不到位;(3)内容少、工作量严重不饱满;(4)数据不科学、不合理,结果和结论不科学、不可靠;(5)论文水平未达到本科毕业基本要求;(6)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对违反上述第(6)条者,还将按学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须至少修改2个月,完成修改后,由系科将预审通过的毕业论文(纸质版)及其查重报告(完整电子版)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审核通过的按60分给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由教务处直接录入系统。
2.“重大修改”的毕业论文(设计)处理办法。抽查认定为“重大修改”的毕业论文(设计)须至少修改1个月,完成修改后,由系科将预审通过的毕业论文(纸质版)及其查重报告(完整电子版)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审核通过的按60分给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由教务处直接录入系统。
七、答辩
各系科应认真做好答辩的组织工作,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以专业为单位进行集中答辩。系科于答辩前一周,以本系为单位将《答辩分组情况表》发至邮箱123214324@qq.com,教学处将组织督导及其他工作人员开展答辩环节督查。答辩原则上不早于5月中旬开展,且必须于5月底前完成;系科可在5月中旬之前安排预答辩,提升毕业论文质量。各系科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论文成绩录入。
答辩后论文材料存档。毕业生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终稿(word)“线上系统”上传。系科须留存毕业论文(设计)的纸质稿(含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考核表等)、查重报告(电子版)、论文考核表(电子版)。
八、推优
各系科在答辩环节,组织各专业答辩小组推荐2023届本科生院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系科综合考量,按不超过当年本系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论文的考核表综合成绩须达到90分。教务处将在各系科遴选推优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100篇左右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按不超过全院毕业生总数3‰的比例从中推荐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提交及结果公布。各系于2023年6月8日前,将推荐院级优秀的毕业论文(纸质与电子版,从“线上系统”下载)、《系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见附件7),提交至教务处20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123214324@qq.com,电话0511-88150063。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及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九、毕业论文(设计)指导酬金及工作量计算办法
外聘教师按酬金计算:中级职称按600元/篇计算,高级职称按700元/篇计算;艺术类含设计(作品)及理工类含设计、实验的毕业论文(设计)经审核通过后增加200元/篇。
学院合同制教师统一按7个标准课时/篇,计算论文指导工作量;艺术类含设计(作品)及理工类含设计、实验的毕业论文(设计)经审核通过后按9个标准课时/篇,计算论文指导工作量。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是否纳入教师年度基本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可由各系自行决定。
十、毕业论文(设计)奖惩办法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表彰和奖励
学院将组织专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并从中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对获得院级、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师生进行表彰。
对获得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团队)给予1000元/篇的奖励。对获得江苏省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再分别给予4000元/篇、2000元/篇、1000元/篇的奖励。
(二)“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处理
在省教育厅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其指导教师在5年内不得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教务处
2022年11月8日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宁师中北教【2021】2号)
附件4:《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6: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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