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毕业通查重 发表时间:2022-04-13 20:47:42 浏览次数: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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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赢得学校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发展“双胜利”,确保学生不因疫情影响学业和毕业,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毕业生工作的实际,现将我校2022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缜密安排、统一协调、认真落实。
一、毕业预审及学业帮扶
1.各二级学院需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教务管理系统内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毕业与学位要求、应届毕业生名单、毕业生相关成绩及学分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相关科室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信息更正。
2.各二级学院需全面梳理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做好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相关工作。对本学期除毕业创作(论文)外无其他修读课程的毕业生提前做好毕业资格预审,对不能按期毕业学生做好学业预警;对本学期除毕业创作(论文)外尚有其他修读课程的毕业生做好学业预警及学业追踪,对本学期有修读课程且第13周无法结课的毕业生要进行学业预警谈话并告知其须在结课后再安排毕业与学位审定,落实“一人一案”,合理安排学业帮扶。
3.各二级学院应尽快完成学生课程替代工作及本学期结课课程成绩入库工作。学生修读专业教学计划外的课程,经允许可替代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的,须办理学分认定手续;艺术与社会实践、讲座等相关实践项目学分应及时入库;本学期结课课程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入库。
4.各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生各类已结课课程成绩入库,并确保数据准确、完整,规范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预审,严把出口质量关。
二、毕业创作(论文)
1.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对本科生毕业创作(论文)的过程管理与规范管理,应严格按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毕业创作(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南艺院发〔2017〕184号)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利用毕业创作(论文)管理系统平台做好毕业论文查重,按程序组织好各专业的论文答辩等工作,严把毕业创作(论文)质量关。
2.毕业创作(论文)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创作(论文)工作,切实担负起对学生毕业创作(论文)学术规范的审查职责,做好在线指导及督促,每周开展线上指导不少于2次,做好在线答疑,并督促学生完善,确保毕业创作(论文)的进度和质量。
3.毕业创作应结合专业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分类实施。鼓励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资源,在线开展毕业创作工作。实验实训场所确实不具备开放条件、无法提供实验数据且经指导教师论证可能会影响毕业创作正常完成的,要及时协调更换选题,合理优化作品最终呈现形态、展览形式、考核要点等。对实验实训场所确有必要性需求且场所具备开放条件的,指导教师应配合二级学院做好必要性分析,做实做细实验实训场所开放及线下指导实施方案,细化到具体房号、具体日程、具体人员、具体任务,经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讨论、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交教务处备案后,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三、实验实训场所开放
1.经审批同意开放的实验实训场所,二级学院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认真履行防控责任,落实落细防疫要求及实验安全责任,加强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有序开放,严格控制人员密度,做到开放有审批、场所有管理、进出有登记、通风有保障、消杀有记录,确保师生安全。
2.二级学院应建立责任人制度,明确各教学场所区域安全责任领导、消杀责任人,配齐配足消防、防疫物资,做好管辖区域内通风、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教学场所经常开窗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3次,没有窗户或无法保证通风的教学场所一律关闭,不得使用。教学场所公共区域及场所内物体表面、地面具体消杀,按照《南京艺术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通风消毒管理制度》《南京艺术学院医用酒精消杀新型冠状病毒注意事项》规范执行。教学场所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按规定分类放置在专用垃圾桶进行处理。
3.二级学院须分房间或分楼层配备安全管理员负责场所管理,具体负责场所开关门、场所安全检查、查验并登记人员进出等,熟知学校疫情应急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因病缺课追踪管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教学场所,严禁携带食物进入教学场所,要求师生在教学场所按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串门、不聚集。
4.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进出实验实训场所人员的健康管理,对生活居住在校外的相关教师和服务保障人员,要持续做好健康状况动态摸排和日常监测,并向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延伸,严格落实“两点一线”和核酸检测要求,严防漏洞。原则上应安排相关人员集中住校(入校时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全程闭环管理。
5.对未经审批私自开放教学场所、私下开展实验实训活动,擅自接纳无关人员、非校内闭环管理人员进入教学场所,以及在教学场所内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的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其他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人才培养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毕业生教学工作,严格按照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落实好相关工作进度,全面做好毕业生教学管理、学业预警与帮扶、毕业创作展演、毕业论文答辩、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等工作,确保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率及就业率。在具体工作中既要注重体现学校对毕业生的关爱,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又要维护学校良好的声誉,严把出口质量关,确保本届毕业生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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